子計畫一 通識核心化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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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的架構關係|課程核心化|納入各系課程架構|開設相關課程
(1)
確認通識教育在大學課程的架構關係
在透過各項教學研討會溝通討論後,本校將通識教育於大學課程中之地位重新確認。
以往許多學校常將通識課程視為系所專業課程以外非專業或可有可無的附屬課程,此
態度不僅未給予通識課程在知識傳授體系上應有之地位,更讓學生對於知識體系之學
習缺乏根基,普遍對於人文、社會與自然科學之基礎知識呈現貧乏狀態,最後學校雖
培養出一批批的專業人員,但卻無法擔負社會上對於知識份子的期待。
本計畫對於通識教育之改革,始自於對通識教育在大學課程中地位之反思,賦予通識
課程核心化之意涵,亦即其所傳授之知識,為各學系專業知識之基礎,為各學系每一
位學生未來身為社會知識份子所應共同具有之見識。
(2)
通識教育課程核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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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校舊有之通識課程架構中,原列有多達三百多門之通識課程,且由於過度遷就各系
所教師開課時數需求,致使所開設課程過度零碎化,無法就大學教育所應有之基礎知識
訓練角度安排與設計課程。但在經過校內相關研習會識討論,並由校長主持之通識教育
委員會(全校各學系主管皆為成員)充分討論溝通後,在考量通識教育之定位、學校現
有教育資源以及學士班學生程度等諸條件現況下,最後取得一定共識,精選出共計五學
門二十八門課程,其內涵囊括語言、推理、資訊的當代知識份子應具備之「核心能力」
,以及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技等「核心知識」,以及本校所特意著眼之學生世界文
化觀之培養相關課程。

在確認上表之架構並取得共識後,本校已於95學年度就舊有之「通識教育實施辦法」及
「通識教育課程架構」進行全面檢討,並於該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完成核心化之通識教
育課程修法工作。
(3)通識課程納入各系課程架構 >>返回
課程的架構關係|課程核心化|納入各系課程架構|開設相關課程
本校各學系於九十七學年度即將接受教育部學門評鑑,各系所於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
即開始進行系所內部課程革新工作,並正進行課程架構外審工作,在此契機下,為充分
呈現通識課程與系所專業課程在知識體系上之關聯性,並為後續全校課程地圖繪製工作
奠基,各學系在經由思考其學術屬性與通識課程之關聯性後,擇定指定其學生應修習之
核心通識課程,排除與學系自身領域相近之通識課程,並適當地置入各學系各年級課程
架構中,以明確呈現通識課程與專業課程之可能關係。
(4)提前於96學年度開設相關課程 >>返回
課程的架構關係|課程核心化|納入各系課程架構|開設相關課程
本項工作目標在計畫書第一年因屬通識核心課程規劃階段,故並未設定開設課程,但由於
本校通識課程核心化工作提前完成,故已於96學年度正式開授試教部分核心化後之通識課
程,包括基本能力訓練學門之「國文一」、「國文二」、「英文一」、「英文一」、「資
訊與網路」、「數學」,人文與藝術學門之「道德推理」、「藝術理論興實作」,社會科
學學門之「權力與倫理」,以及世界主要文化與文明學門之「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藝
術與文明結構」、「世界宗教與宗教對話」與「東西文化及其哲學」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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