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網址:http://fguapp03.fgu.edu.tw:8081/studexemp/
2.請先至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填寫後送出並印出申請表,資料確認無誤後簽名並檢附證明至雲起樓205室學務處生輔組或以掛號方式郵寄(須查驗正本者,請另附掛號之回郵信封)辦理。
3.符合減免資格且需申辦就學貸款者,請務必先辦妥學雜費減免手續,減免後餘額方可申辦就學貸款,不得全額貸款。
4.請先完成申辦學雜費減免程序,待學校修正學雜費繳費單金額後,再行列印新學雜費繳費單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
5.復學或再考入及轉學時,不得重複減免相同年級及相同學期,如有上述狀況重複申請者,將另行通知同學來繳還學雜費(追繳)。
6.凡依據各類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同時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僅能擇一申請,學生嗣後如有要求退回已補助之學雜費減免金額,改申請其他政府助學金補助等情事,依「政府各類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台作業須知」發放順序之規定,應不予辦理。
7.各項減免學雜費金額標準或相關規定如有異動,復請以學務處最新公告為準。
8.詳細規定及流程請見 學務處網頁(點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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