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寫馬華文學史,或, 
離散與流動:從馬華文學到新興華文文學 
  

張錦忠

台灣中山大學外國文學系副教授

 

優美的國土還在飄忽,

未倦的雙足,揚起,揚起。

          ──楊際光:〈鏡子〉

殘葉在巷裡聽見踱步往返,

長久的寂靜不棄不眠的人:

誰曾為自己鋪下可走的路?

期待中,尋找遠遠的聲音。

          ──楊際光:〈新酒〉  

本文從離散與流動角度出發,觀察馬華文學的過去,也展望馬華文學的前景,旨在重寫具當代性的馬華文學史論述。馬華文學從離境開始,現在還在離境中進行。離境,其實一直都是馬華文學的象徵,更是從馬華文學到新興華文文學的寫照。中國文學不離境,便沒有馬華文學的出現。邱菽園中舉之後不再離境,新加坡古體詩便少了一千多首佳作。郁達夫、胡愈之不離境,沒有海外文集,便只是現代中國作家,而不是二次大戰前後的馬華文化人。離境之後,郁胡才產生一批難以歸類的作品。馬華文學一開始就是離散文學:從中國與中國文學離散到南洋,而在星馬的文化場域蔓延滋生。文學的地方感性使得馬華文學漸漸有了自己的屬性。但在獨立建國之後,隨著華裔移民及其後裔因政治與經濟等因素繼續離散,馬華文學也繼續流動:不僅是地理上的流動,語言上的流動也成為可能。另一方面,二十世紀八、九十年馬華作家在國內外的耀眼表現,已足以與當代其他離散華文文學集結匯流,並形成一個新興華文文學的局面,同時也替馬華文學找到另一條出路,以便打開國際市場。

 

()

一九六七年,李星可編譯的《現代馬來西亞華文小說選》(An Anthology of Modern Malaysian Chinese Stories)出版[1]。這本選集在馬華文學史上自有其重要地位,除了它是第一本馬華小說英譯集之外,多少也跟漢素音那篇後來常被人提起或引用的導言有關。[2]其實編譯者李星可自己也寫了一篇前言。李在文中概述馬華文學發展時提到辜鴻銘、邱菽園與林文慶三人逝世,象徵了「舊派馬華文學的結束」(Ly Singko 1967:24)。古體詩文在馬華文學複系統中早已被邊緣化,但是從來不曾銷聲匿跡。顯然在李星可的概念裡馬華文學還包括了古典文學,他甚至說邱菽園「可能是最偉大的舊派馬華詩人」(1967:24)。三人之中,辜鴻銘生於檳城,後來回到中國,在北京大學教英國文學,最後死於祖國;邱菽園生於中國,幼年南來,返回中國讀書應試後,復重來新加坡辦報鼓吹革命,最後在新去世;林文慶生於新加坡,回到中國辦學,後來返新,於戰後去世。這三位舊派文人本身可以說即「作為離散文學的馬華文學」的見證者,而且不僅是單向的流動,辜林就是歸返或回流的例子。這樣的離散與流動,不管是在十九世紀或二十世紀,都是馬華文學明顯的現象二十世紀初以來在報紙副刊以白話文書寫的殖民地時期馬華文學作者,也和辜邱林三人一樣,有人南來,有人僑生,有人客死他鄉,有人被遣送出境,有人倦鳥知返,他們步先人的足履,頻頻在大陸與半島或島嶼之間往返流動。

馬華文學史家通常指出,馬華文學「發生」或「出現」在中國新文學運動的同時,即一九二○年前後,或者稍早,彷彿找到歷史的源頭並不是太難的事。文學的來源,文學為何發生,如何冒現,不是這裡要討論的課題。不過,可以說明的是,中國人因種種政治與經濟因素,離開國境,南渡星馬,到了十九世紀中葉,一個南洋漢語方言群僑社已告成形。和過去兩三百年來中土人士零零散散來到南洋不同的是,十九世紀的華人南下是大規模的遠赴海外謀生的移居模式。對這些客居他鄉的南中國人士而言,訴諸文字的行為,如寫信作文題詩,誠屬有所需要,也是文學與社會互動的常態。到了學校、報館、文社成立,文學已不僅是私密的個人抒情表意行為,而是公共場域的活動現象。華文文學即可在這個多語異鄉環境發生、開展、繁衍,儘管由於客觀條件不足,其生產、活動與市場形態有所侷限,但生產與流通管道已略具規模。無論如何,這個中國境外的華文文學營運場域的存在,乃由於福建廣東一帶的中國人離開了中國國境,將他們的閩粵方言、文化習俗、與文學表現帶到南洋。

換句話說,中國文學不離境,中國作家不出走,不下南洋,便沒有馬華文學的出現。這個說法,表面上很像套套邏輯,其實不然。中國文學和馬華文學(乃至世界文學)的主題與內容,很多時候相去不遠,甚至毫無二致,因此以主題或內容界定何者是馬華文學何者不是,意義不大。另一方面,離開中國而到馬來半島或婆羅洲的華文文學,如果沒有外在或歷史的客觀因素介入或干預,很可能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還是中國文學。也就是說,十九世紀以來,中國文學向南洋的流動,可以有「中國文學──>離境──>中國文學」或/與「中國文學──>離境──>馬華文學」的模式。這種「回溯建構」的文學史觀(其實所有文學史書寫都是回溯建構),基本上可以用來整理或詮釋馬來亞獨立以前的幾場論戰。在「僑民文學論戰」中,被斥為「僑民文學」的,即「中國文學──>離境──>中國文學」模式中的中國境外「中國文學」。中國文學當然可以發生在中國境外,以外國事物為題材或背景,如中國作家遊東南亞的旅行文學,同樣是以南洋風土人情為內容,卻不是馬華文學,但是這些境外「中國文學」,卻不盡是書寫南洋景物,也不是中國作家的旅行文學,它們(只好)是馬華文學。[3]

文學史書寫的其中一項工作,即描述作家作品在文學系統裡的位置。這些十九世紀以來發生在星馬的境外「中國文學」,如果它們純粹隸屬中國文學,我們在馬華文學的脈絡中對它的關注也就有限,因為它們在中國或馬華文學複系統裡頭的位置相當清楚。問題是這些其實是境外「中國文學」的文本卻又是馬華文學,既在馬華之內,又在馬華之外,但是中國現代文學史很可能並沒有它們的安身之處。

 

         ()

離開中國國境後的中國文學的命運,為甚麼會有這兩種模式?而在「中國文學──>離境──>馬華文學」這模式中,中國文學如何過渡到(具有「馬華文學獨特性」的)馬華文學,尤其是重要的課題。下面我藉用一簡單圖式提出這樣的描述性詮釋:

 

境外「中國文學」 馬華文學
中華屬性
(Chineseness)
地方感性
(sense of place)


         離境出走後的中國文學當然可以在境外的文學場域繼續保持或複製中華屬性(即黃錦樹等人所說的「中國性」),但是一旦客觀環境改變,境外中國文學也就難免被邊緣化了。而境外中國文學勢必處於馬華文學系統邊緣的原因也明顯不過:儘管它在星馬發生、生產,但作者虛構想像的是他鄉異域的敘事空間,缺乏地方感性(sense of place)。相形之下,離境之後的中國文學之所以走上本土化之路,成為馬華文學,也在於它彰顯了文學的地方感性。另一方面,土生華人保留了某種程度的中華屬性,但育成中華文化屬性的語文(華文)與教育(華教)重要層面缺席,而以英文或馬來文創作書寫,作品也還是(來西亞)(人)文學(也可以叫「華馬文學」﹝華裔馬來西亞文學﹞),因為這些作品具備地方感性。

由此可見,地方感性和文學屬性關係密切。換句話說,與其討論語焉不詳的「馬華文學獨特性」,不如探討分析馬華文學作品中的地方感性。理由很簡單:發生在中國境外的戰前馬華文學,固然流露居外或移外中國作家的中華屬性,同時也顯示了這些作家的地方感性。「地方感性」為後殖民或新興文學的重要特質。馬華作家和中國作家一樣以華文漢字書寫,敘事抒情手法也可能相去不遠,但是由於文本的地理背景不同,只要這種地方感性獲得充份彰顯,自然就會如葛蕤(Stephen Gray)所說的,影響創作的種種表現,「包括產生新的敘述語言」以和母體文化的傳統有所區隔(Gray 1986:7)。正是這種地方感性促使戰前馬華作家(居外或移外中國作家)思考文學屬性,展現文化認同,翻譯在地知識。重讀張金燕、陳鍊青、曾聖提、黃征夫等人當年的南洋論述,也讓我們看出馬華文學的發展,無法以萌芽期、成長期、衰退期等生物史觀來分期斷代。或者說,這樣的分期,對我們瞭解馬華作家的地方感性之進展,以及色彩鮮明的馬華文學之出現,並毫無幫助。事實上,沒有了地方感性,戰前馬華文學便只是中國文學搬移到星馬生產或加工的文學成品,貼上了「馬來亞製造」的標籤也還是(境外)中國文學。沒有地方感性,馬華作家就是「僑民作家」,就不會有雙重意識。

 

 ()

七十年前,黃征夫論述南洋華僑時提出華僑的「固定性」、「永久性」,認為「華僑是絕對不能離開南洋的」,華僑應以南洋為家鄉,不能以「客寓」待之。和多數戰前的馬華文學工作者一樣,黃征夫也是南來作家,也曾經是華僑(他後來又回中國去),他的說法頗能顛覆當時一般華僑對南洋沒有歸屬感的現象,彰顯「華僑」一詞的疑義,當然有其前瞻性。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殖民地紛紛尋求脫離殖民統治的途徑,馬來亞與新加坡各族人民也力圖當家作主,以建立自己的國家。從戰後到獨立,在那短短十來年的時間,英國殖民政府、馬來民族菁英份子、華印裔移民的代言人、馬來亞共產黨人,紛紛在各自的公共域界之內為這塊熱帶土地及自己的未來思考了不同的方案。不過,說馬來亞獨立是華巫印三大民族攜手合作完成了建國大業,顯然是過於理想化或教條化的教科書說法,與歷史事實不符。不管怎樣,馬來亞獨立,華僑紛紛入籍,成為馬來亞公民,雖然是基於現實環境,卻也可以說是落實了「以南洋為家鄉」的理想。

我前面說過,馬華文學一開始就是離散文學:從中國與中國文學離散到南洋,在星馬的地理空間與文化場域蔓延滋生。而文學的地方感性使得馬華文學漸漸有了自己的屬性。不過,從字面上來看,離境不是一個靜止、固著的現象;離境是個流動的意象,因此已不能用來描述獨立後有了文化屬性的馬華文學。這個說法反映在成為馬來(西)亞國民的馬華作家身上,也不是沒有道理:他們已不再是「華僑」,離散是他們的歷史和過去,現在他們追尋到了自己的國家與認同,有了公民權與身分證,他們是離散終結者。不過,歷史的反諷或弔詭之處也在這裡。獨立建國之後,華人雖和其他族群同為公民,馬來人主導的政府(尤其是在一九六九年五一三事件之後)卻獨尊馬來語文與文化,華人經商與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機會也飽受限制。在過去四十五年的馬來(西)亞歷史裡,前二十來年為多元文化、多民族政治的摸索期,族群關係外弛內張,後二十多年則是實行單一語言文化計畫與馬來民族政治權力獨大時期,各族關係更無法和諧。事實上,新經濟政策與社會結構重組的結果,馬來西亞雖未實施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apartheid),卻在不少政商文教領域保護馬來民族特權,將其他族群國民共享國家社會資源的權利排除在外,形成馬來西亞式的種族隔離(mapartheid)。對政治不滿,生活理想受挫,公民權益受損,離家去國便成為不少馬來西亞華人的選擇,盡管多數人還是留下來,過著低限民主的日子,期待馬哈迪的二○二○年宏願提早實現,後馬式隔離時代(post- mapartheid)的來臨。換句話說,隨著華裔移民及其後裔因政治與經濟等因素繼續離散,馬華文學也繼續流動,繼續寫在家國以外。

「以南洋為家鄉」的華人為何要在後殖民時代再移民?他們往哪裡去繼續追尋家園?第一個問題上面已試圖回答,第二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是進行式的:東南亞華人再移民仍然在進行中,「固定性」、「永久性」在哪裡,可能要亦來才有答案。不過這裡不妨回溯與檢視馬華文學過去與現在的流動模式與方向(地理上的流動)。二次大戰之後,從中國南下香港文學工作者紛紛再南下,赴星馬參與筆耕,在報館工作,或到新成立的南洋大學教書,一時之間,馬華文壇可謂人才濟濟,雖然不少人(如劉以鬯、黃思騁)後來又回香港去,有些人在馬來亞獨立後還留下來,或者才到星馬來,到了七、八○年代方才再移居他鄉。這裡不妨簡單舉幾個例子。《蕉風》早期主編方天,著有短篇集《爛泥河的嗚咽》,作品風格富寫實主義色彩,後來移居加拿大。早期《蕉風》鼓吹馬來亞化與寫實主義文學,方天即為推手之一。當時馬華文學主流為凸顯階級鬥爭的社會寫實主義文學,《蕉風》的寫實主義可謂在「鏡子旗子派」之外另闢蹊徑。[4]白垚鼓吹新詩再革命,多次革新《蕉風》,為現代詩大推手,友聯旗下的報刊都有他的影子,在馬來西亞住了至少二十年,卻於盛年再移居美國。詩人楊際光(貝娜苔)一九五九年來馬,先後在《虎報》、馬來亞廣播電台、《新明日報》任職,在香港出版的詩集《雨天集》為馬華現代詩經典之作,其重要性不下於亞弦的《深淵》在台灣詩壇的地位,卻於一九七四年移居美國。楊白二人在後五一三年代離馬移居他鄉,或許認為華人政經地位日漸低落,此地已不是終老的福地。三人其實是馬華作家移出他國的例子,移出後和馬華文學的關係也漸行漸見遠。方天移居加拿大後有沒有再創作,不得而知,白垚念念不忘沙巴神山,偶寫舊體詩應景抒懷,楊際光補鞋之餘偶爾也寫點散文,但他們的重要作品早已在人在馬來(西)亞時完成或出版。[5]

另一方面,五、六○年代以來,不少受華文教育的華族子女,由於在國內接受高等教育的管道不暢通而到台灣留學。其中不少留台生在馬來西亞已參與寫作行列,有些人則到台灣之後開始試筆。李有成在馬來亞出生,當年也曾是《蕉風月刊》與《學生周報》編輯,和文友組犀牛出版社,出版詩集《鳥及其他》,但是赴台灣深造之後,和林綠、陳慧樺一樣成為馬華離散詩人的例子。林綠、陳慧樺與王潤華等人組星座詩社的案例已是大家都知道的,這裡不贅。東馬的小說家李永平和張貴興也在赴台之後變成居留台灣。其中林綠與李永平大學畢業之後赴美深造,可是取得學位之後並沒有回到馬來西亞,而是再返回台灣。馬華文學便是這樣不斷離境與流動的現象。一九七○年代之後,更是如此。到了二十世紀九○年代,這些留台生已漸形成一支台灣文壇的「外來兵團」,其中有人還頻頻得獎。他們在台灣發表詩文、出書、參與編輯工作、在大專院校教書,積極投入文化工作者行列。這些作家,如李永平、張貴興、黃錦樹、陳大為、鍾怡雯,加上已故世的商晚筠、已移居香港的林幸謙及常在台灣得獎的黎紫書,以及最近在台出書的潘雨桐與李天葆。[6]

這批馬華作家在台灣文壇的表現與受到肯定的另一層意義,乃是馬華文學的流動性與跨國性,同時也表現了離散與流動的多種形式。馬華文學在台灣文壇亮相,大體上可分為(一)留台生─作家在居留台灣期間的作品;(二)曾經留學台灣而人已返馬或離台的留台生─作家在居留台灣期間的作品;(三)已入籍台灣的馬華作家的作品;(四)從未留台的馬華作家的作品。這些在台灣發表或出版的馬華文學作品在台灣文學複系統中的位置、影響力與受肯定的程度不一,但它們都是馬華文學跨洋過海,到台灣文學場域活動流通的見證。[7]

 

()

在白垚倡導新詩再革命的同一期(第七十八期),《蕉風月刊》刊出社論〈改版的話:兼論馬華文藝的發展路向〉。文中提出中華文化變遷說,今天看來,頗可反映出「新興華文文學」論的歷史脈絡。社論認為:「中華文化南下伸展,在『海外』已形成了三大『重鎮』:一是台灣,一是香港,一是星馬」,而「中華文化在『海外』,特別是在星馬,正如同當年西歐文化播植到『新大陸』一樣,它雖是古老文化的一脈相傳,但新的土壤卻賦予它新的生機;在新的雨露中,它將長得更為年青而健壯」,《蕉風月刊》編者以為這就是「馬華文藝運動所具有的另一層意義」(蕉風社1959:3)。我認為這說法頗能契合馬華文學作為新興華文文學的理論。

華人離散族群當然不限南下,「再移民」已成華人離散族群的一大來源。而港台東南亞也成為主要再移民來源地。「中華文化變遷」,變到後來也可能變到沒有中華文字(語言上的流動)。故今日美加除了漸漸形成一華文文學系統(六○年代的台灣留學生今日仍留美,而更多台灣作家移居美加)之外,而華裔中以英文書寫者也大有人在(尤其是在美國與加拿大),他們並和其他來自亞洲的族裔構成亞裔美國或加拿大文學,遠景值得繼續觀察。

新興華文文學的理論,其實來自新興英文文學。來自千里達的唯.蘇.奈波爾在英國畢業之後,立志以寫作為生,終於在英倫文壇揚名立萬。當今英國文壇,除了奈波爾之外,尚有石黑一雄、魯西迪等外來兵團,他們形成了當代英國離散族裔小說主流。奈波爾等三人兼具英國外來移民作家與英文印度作家、加勒比海地區英文作家、或日裔英文作家身分。他們的作品既深具出生地文化與人情風味,在表現英國城市或鄉鎮氛圍方面也毫不遜色。而後殖民/後移民論述的離散、混雜、流動、跨國等特質,讓這些文本揉合了東方與西方、現代主義與第三世界、邊陲聲音與大都會視野,既引人入勝,又豐富了當代英國文學風貌。而在英語文學世界中,南亞作家地位舉足輕重,非洲、加勒比海群島等英屬殖民地也名家輩出,早已形成新興英文文學的氣勢。這些後殖民作家頻頻在英美出書,在書市佔有相當重要的一席之地。

觀乎今日海外華文文學的表現,也頗有這等形勢。約五十年前中華文化離境南下的港台星馬等地,經已產生許多優秀作家。他們的作品風格繁富、表現殊異。這一批海外離散華人作家,或以寫實或現代主義手法,或用後殖民或後現代的方式表達、建構他們的歷史想像與地方感性。他們之中不少人是二次戰後出生的一代,沒有傳統文化或意識形態的包袱。其中不少人更到處流動,四處移居,總是在家國之外書寫。我們大可說流動性與跨國性乃新興華文文學的特色。

如前所述,八○年代以來,馬華作家頻頻在台灣發表作品、出書,表現可以說既全面又搶眼。這些馬華作家的表現,可以說代表了馬華文學的成就已足以和其他地區的華文文學表現一較長短。馬華文學之外,新加坡作家如陳瑞獻,作品也在海峽兩岸出版。香港文學與台灣的交流更是繁密。而台灣作家則往東流動,流向在美加地區,作品慢慢從留學生文學轉變為多語亞美或亞加文學的一部份。當代中國文學當然也難免繼續離散流動,高行健移民法國、虹影移居英國不過是其中兩個例子。不管流向如何,在中國以外,亞洲─環太平洋地區的當代華文文學早已或正在涵育作家居留地的地方感性(儘管他們頻頻變易居所),在或多或少的中華屬性之外,居留地的生活感觸,異文化的衝擊,或過去的經歷與記憶,加上作家對自己身份屬性的反思,形諸文字表現的正是一種新異風貌的華文文學,以「新興華文文學」名之,可謂恰如其份。尤有進者,整體而言,這些中國周邊國家的華文作家所書寫的,也是一部流動的、離散的華文文學史。

不用華文文學多中心的說法,而以新興華文文學的理論來概述這些中國以外的當代華文文學表現與建制,主要還是各華文文學複系統規模與產量不一,不一定都是「重鎮」。新興英文文學的情形亦然。以馬英文學為例,我們可以指出,英文文學在馬來西亞有學院建制,有作家,有作品出版,也有市場,但論規模,恐怕不如新加坡的英文文學,論作家的表現與知名度,也遠不及印度英文作家,更遑論與加拿大文學或澳洲文學比美,若以中心觀念來看,它只能是自己的中心,不可能是別人眼中的重鎮,頂多若干新加坡英文文學作家會來交流,或若干菲律賓英文作家會在《東南》(Tenggara)出現,但是在新興英文文學脈絡下與其他後殖民國家的英文文學集結,反而能打入國際市場。華文文學的多中心論也是如此。從各林立的中心(假設有這樣的中心)並看不出這些中心之間的關係,很可能每個中心只是以自己為中心,既無法解釋文學系統的內部關係,也無法說明系統之間的國際關係。比較之下,新興華文文學的跨國性至少處理起某區域作家流動至其他區域的現象就方便多了。

 

        ()

從馬華文學到新興華文文學,從華文文學到英文文學,十多年來我對上述馬華文學課題的重新思考,竟和馬/華文學漸行漸遠:走向馬華之外的華人離散社群,走向華文以外的華裔英文書寫。如此「重寫」的結果,似乎有點始料未及。當然,說馬華文學必須離境,離開馬來西亞,到台北這個華文文學營運中心,才「新興」得起來,難免有點妄自菲薄。吉隆坡的《星洲日報》舉辦花蹤文學獎,並不比台北《中國時報》及《聯合報》疲態畢露的文學獎差,而且還擴大舉辦全球性的華人文學獎,停刊多時的《蕉風》由南方學院接手,正在醞釀復刊,各種文學活動也時有所聞。不過,華文文學在新千禧年馬來西亞的處境,並沒有比我在上一個世紀九○年代初撰寫的〈書寫隱匿與離心:論七、八○年代馬華文學的處境〉文中所陳述的情形好到哪裡去。國陣政府仍然奉行獨尊馬來文化與馬來文學的文化計畫。近年開放甚至鼓勵使用英語為教學媒語,其實只是馬哈迪唯恐馬來人在全球化趨勢之下競爭失利的對策,並非誠心實施多元文化主義及雙語或多語文計畫。大環境沒有改善,本地華文文學的市場也沒甚麼進展,出版業依舊不景氣,同人詩社或文社仍然不多,大型的定期文學刊物還是無法生存,學術與學院資源仍舊匱乏,馬華作家唯有憑個人才氣與際遇,繼續流動,繼續離境,到「帝國中心」周邊的其他中華文化環境發展,利用他國的文化資源成就自己的文學事業。或者離開華文的語境,遠走高飛,到美國或加拿大等英語文學環境發奮圖強,向哈金(或林玉玲與陳文平)看齊,以英文創作。當然,不離境,而以馬來文書寫,也是出路之一,將來如果華裔馬來文作家人數眾多,「峇峇文藝復興(Baba Renaissance)也不是沒有可能在馬來西亞出現。以英文或馬來文書寫的華裔文學,當然還是華社的文化資本,而且也頗有可為,不過對馬華文學的發展並未形成干預。以不同語文書寫的華裔作家,其語文教育背景往往不同。換句話說,以華文書寫的馬華作家極少會或有本事改弦易轍,選擇改以馬來語或英語書寫,頂多偶爾也用另一語文創作或翻譯(李國七的例子是個特例)。這樣看來,馬來西亞華文文學的遠景,還是有賴於新興華文文學的發展。

不過,我還得指出,以「離境」為馬華文學的象徵,其實不無弔詭與辛酸之處。鄂蕪所謂的象徵,原指某套促進國家團結、反映人民為共同理念攜手合作的信仰系統(Atwood 1972: 31),而以「離境」為馬華文學的象徵,其符義剛好相反,部份反映了被邊緣化的人民,不得不然的離心選擇。而選擇離境出走之後,其實還是一樣要面對身份/認同/屬性的疑義與問題。同樣的,離散、流動、跨國與再移民,也難免產生去中心、對居留國文化的調適或抗拒等問題。這些問題顯然不是這裡所能解決的。


參考文獻

Atwood, Margaret (1972) "Survival." Survival: a Thematic Guide to Canadian Literature. Toronto: House of Anansi. 27-44.

白垚﹝凌冷﹞(1959)〈新詩再革命〉。《蕉風月刊》78:19

Gray, Stephen (1986) “A Sense of Place in the New Literatures in English, Particularly South African.” Peggy Nightingale (ed.) A Sense of Place in the New Literatures in English. St. Lucia: U of Queensland P. 5-12.

蕉風(1959) 〈改版的話:見論馬華文藝的發展路向〉。《蕉風月刊》78:3

魯文(1959)〈文藝的個體主義〉。《蕉風月刊》78:4

Ly Singko, ed. and trans. (1967) An Anthology of Modern Malaysian Chinese Stories. Singapore: Heinemann.

楊際光(1969)《雨天集》。香港:英華出版社。

楊松年(2002)〈給書寫台灣文學史提一些意見:整理新馬華文文學史的經驗〉。「台灣文學史書寫」國際學術研討會。台南:成功大學。



*本文為國科會研究計畫「重寫文學史:馬華文學與複系統文學建制」(計畫編號NSC89-2411-H-110-028/NSC90-2411-H-110-002)之部份成果。文中部份觀點或文字亦見諸另一篇拙文〈離境:從馬華文學到新興華文文學〉。該文為拙著《南洋論述:馬華文學與文化屬性》(台北:麥田出版,2003)一書緒論。

[1]這本選集的封面書法題字將書名譯為「現代馬來西亞中國小說」,「中國小說」顯然是誤稱,而非指本文所論證的「境外『中國文學』」。

[2]最近的例子是楊松年在台灣文學史研討會的論文,即引述漢素音的說法討論馬華文學的定義

[3]我們也可依同樣的思維模式看待在台灣的「馬來西亞境外『馬華文學』」,例如黃錦樹或張貴興的大部分作品,題材內容都是東馬西馬事物,似乎也有點「僑民文學」的處境,台灣文學史家要如何替他們在台灣文學史上找到容身之地,也不是那麼容易。甚至像張愛玲的例子,盡管陳芳明費了不少唇舌,可是還是有很多人不同意她是「台灣作家」。當然,反張當「台灣作家」的人也不是沒有道理。張派作家固然深受張愛玲影響,受馬奎斯影響的台灣作家也不少,馬奎斯的書(中譯)也在台灣出版,說不定哪天他也來花蓮或埔里走一趟,即使如此我們也不會因此把他當台灣作家。基於同樣的邏輯,魯迅或巴金也不是香港作家(至少一般讀者不會把他們當香港作家),雖然在某個年代,在星馬讀魯迅巴金,香港的南國出版社出版的魯迅巴金作品集幾乎就是定本。我們在星馬讀張愛玲的情形也同樣,或相反,因為除了台灣的皇冠版,我們還可以在同一個年代讀到香港盜版的《流言》與《傳奇》,或只有香港版而無台灣版的英文本《赤地之戀》(Naked Earth)。一般星馬讀者大概不會視她為台灣作家,甚或香港作家,盡管她在香港唸書、工作、出書。中國或亞洲近代歷史的發展,使得許多華人(及華人作家)身份曖昧,(作品)屬性複雜,張愛玲只不過是其中一例。廣義的馬華「僑民文學」也不妨視為這樣的時代產物。

[4] 「鏡子旗子派」為魯文在〈文藝的個體主義〉中的用語。「魯文」可能是劉戈(白垚)的另一筆名。

[5] 方天、楊際光與白垚三人剛好都是《南洋商報》文藝副刊二○○一年出土的馬華文學家。

[6] 潘雨桐在八○年代已由聯合文學出版短篇集兩冊。

[7] 關於馬華文學在台灣文學複系統中的位置,參見拙文〈(八○年代以來)台灣文學複系統中的馬華文學〉,亦收入拙著《南洋論述:馬華文學與文化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