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的迷思

根據衛生署的統計,自殺在國人的十大死亡原因中,列名第九(衛生署,民88)。自殺人數的統計經常是低估的,因為許多個人的致命車禍或其他死亡事件,也可能是自殺。此外,每件自殺事件通常會對親人朋友甚至不相關的人造成巨大衝擊與影響,這意味著每個人對於自殺應有清楚的認識。

新聞媒體經常報導自殺事件,你對自殺的瞭解有多少呢?試著做做下列的題目,對的打○,錯的打X,看看你對自殺的行為有多少認識。(答案在後文中)

1.經常說要自殺的人,不會真的去自殺。
2.和想自殺的人談論自殺會提高他們自殺的危險性。
3.企圖自殺者一旦表現出改善的跡象,表示危機已經過了。
4.通常自殺的人都是真的想死。
5.只有某一類的人會自殺。
6.自殺失敗的人不會再度嘗試自殺。
7.自殺經常是突然性的,發生毫無預兆的。
8.自殺會遺傳。


(取材自Popenhagen & Qualley,1998)

上述的陳述句都是"錯的",你對了幾題呢?預防自殺的第一步是對自殺有正確的知識,如此,才不會錯失採取行動的先機。當你的親友透露出想死的念頭,千萬不可大意的以為,只是一時情緒,說說而已,也不要害怕和他討論為何他想要自殺,一個想自殺的人最需要有人聆聽他的感受,真誠的關心,對他是一種支持的力量。如果有立即的危險,立刻與任何可諮詢的機構或信賴的人尋求支援,或報警處理。有時企圖自殺的人並不是真的想死,只是想逃離無法忍受的情緒和自我意識(Baumeister, 1990)。自殺者對死亡會存有恐懼感,所以往往會拖延數天或好幾個月考慮計畫後進行,這其間如果有人給予適度的關心,一絲生機就會產生。有些自殺者會持續的嘗試自殺,對於自殺獲救者要給予持續的關懷與注意。

自殺行為的形成相當複雜,涉及生物、心理、文化及環境因素。許多的自殺意圖是起因於憂鬱症。此外,個人的家庭問題、親密關係的變化(如婚外情、離婚)、生理疾病、失業等因素以及社會因素如暴力、犯罪、毒品等都是影響自殺的成因。

自殺行為發生前通常有跡可循。Kalafat(1990)提出四類的自殺警訊,簡稱 FACT ,當周遭的人顯現這些行為時,必須特別留心。

一、感覺(Feelings): 無望、無助、無價值感、害怕無法掌控自我、過度的罪惡感、悲傷、憤怒等。

二、行動或事件 (Action or Events):吸毒或酗酒、個人經歷失落的經驗,如死亡、離婚、分離、關係的破裂,或失去工作、金錢、地位、自尊。出現爆發性的攻擊、魯莽性的行為。討論或撰寫死亡相關情節。

三、改變(Change):睡眠、飲食習慣的變化、對以往喜歡的活動失去興趣。個性改變,有時變得退縮、厭倦、冷漠;有時則是變得喧鬧、多話、外向。

四、預兆(Threats):有計畫的安排事物、將心愛的物品分送他人或丟棄、研究自殺藥物、獲取自殺武器,言語上透露出想死的念頭,如「乾脆去死,反正也沒有人關心」 之類的話語;自殺的企圖,如服藥過量或割腕等。


推文


資料來源: 《心理學》 (第二版)
王震武、林文瑛、林烘煜、張郁雯、陳學志 合著 2008年 學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