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人文社會學院哲學系

碩士班研究生學位研修流程表

93年6月30日系務會議通過

入學

一般生

  依入學年度修畢該學年規定之必修及補修學分

在職生

申報論文題目

一•碩士班研究生需於入學後第一學年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與研究方向,並於第二學年起,至遲必須於第三學年完成論文申報。

二•論文題目申報期限:上學期:10月14日以前 (開學後一個月內)

                      下學期: 3月20日以前

三•提交資料:研究生論文題目申報表。 

提報論文大綱審查(初審)申請

一•申請資格:修畢本系規定應修之必修與補修學分(包含當學期修習之課程)、已提出論文題目申報者。

二•論文初審申報期限:上學期:10月14日以前 (開學後一個月內)

                      下學期: 3月20日以前

三•提交資料:歷年成績表或選課清單、論文大綱審查申請書、論文初稿(包括論文整體結構(含參考書目)及至少二萬字之論文初稿,封面請註明「論文大綱審查本」)。

※ 論文大綱審查考試舉行:審查申請一個月內。

提報學位考試申請

一•申請資格:修畢本系規定應修之必修與補修學分、已通過論文大綱審查者。

二•學位考試申報期限:上學期:10月14日至11月15日

                    下學期: 3月20日至4月21日

三•提交資料:歷年成績表、應屆畢業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指導教授推薦函、論文口試本及其提要各四份(須完稿並裝訂成冊,封面請註明「口試本」)。

  ※學位考試申請完成:開學後二個月內。

論文口試時間

 論文口試時間:上學期:11月16日至12月16日前

               下學期: 4月21日至5月21日前

※口試通過,依規定修改論文並辦理請領畢業證書程序。

畢業

一•繳回學生證。

二•繳交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三張(學務處一張、教務處一張、畢業證書一張)。

三•繳回學位考試申請表、學位論文考試口試卷。

四•論文摘要線上建檔。

五•繳交畢業論文8本(含精裝7本,平裝1本):圖書館精裝2本,系辦精裝2本,教務處轉交-教育部精裝3本、國科會平裝1本。

繳交期限:上學期:1月13日

              下學期:6月23日

六•確認全部修習課程及論文成績到齊。

七•辦妥畢業離校申請表。

注意事項:

1.本流程表時間依據93學年度行事曆安排。

2.相關事項請參閱哲學系碩士班研究生之各項辦法。

3.學位考試辦法、畢業論文格式條例等相關事項,請參閱【教務章則彙編】,相關表格,可上網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教務處/論文表格】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