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靈與悲憫----林語堂早期幽默書寫研究

一、  提出幽默

民國二十一年《論語》半月刊在上海創刊,前二十七期由林語堂主編,提倡幽默文學。從此幽默文風成為時尚,林語堂也獲得「幽默大師」的封號。

幽默一詞早在民國十三年即由林語堂音譯而得,林語堂之提倡幽默也始於當時。初期林語堂對幽默的意見,可由《晨報副錄》的二篇文章得見。二文分別為〈徵譯散文並提倡「幽默」〉(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及〈幽默雜話〉(民國十三年六月九日)。後來林語堂編《論語》時特別重刊[1]這兩篇文章,並題為〈最早提倡幽默的兩篇文章〉。此二篇文章的重要處,在於是林語堂(當然也是中國)最早提倡幽默的文章,也是林語堂最早期發表的文章。由此二篇文章,可以看出林語堂對幽默的初期主張,同時也呈現林語堂最早的幽默文風。

於第一篇〈徵譯散文並提倡「幽默」〉文中,林語堂雖以「幽默」二字譯英文「humour」,但並不堅持(故曰「幽默」或作「詼摹」)。但在第二篇文章,表面上仍不堅持,但已為幽默二字的譯法辯護。他說幽默二字原本純為譯音,是行文間一時所想到,並非有十分計較考量然後選定,或是藏何奧義。採用音譯的理由,是因為:

Humour既不能譯為「笑話」,又不盡同「詼諧」、「滑稽」;若必譯其意,或可作「風趣」、「諧趣」、「詼諧風格」(humour實多只是指一種作者或作品的風格)。無論如何總是不如譯音來直截了當,省引起人家的誤會。

說音譯可以不引起人家的誤會,這是消極面的意義[2],積極面則是可以建立新的概念,擺脫舊文化傳統的干擾與束縛。相對的,也要付出較多的解說和詮釋。幽默對於林語堂而言,當然不只是單純的「翻譯」一個詞彙而已,而是用以倡導一種新的文學風格、生活態度與書寫策略,因此音譯自然比意譯合乎林語堂當時的需求。

本文所謂「早期」,是指民國十三年第一篇提倡幽默文章起,至民國二十五年赴美前的這段時間。在此期間,林語堂創造「幽默」一詞,並使之風行全國,幽默成為林氏作為文學革命、文化改造的武器,更有其不得不然的理由,而成為精采的書寫策略。

 二、  閒適筆調的小品文

林語堂最早說明提倡幽默的理由,最要開拓一種新文風,以彌補「中國文學史上及今日文學界的一個最大缺憾」。此缺憾就是「素來中國人雖富于『詼摹』,而于文學上不知道來運用他及欣賞他」。表現於文學作品中,是「正經話」和「笑話」截然分徑而走,使得正經話太過正經,不正經話太無體統。不是很莊重的講什麼道仁義治國平天下的道理,便是完全反過來講什麼妖異淫穢不堪的話。林語堂主張除這兩種極端之外,應當有一種「幽默」的文風。既然中國向來欠缺,只好向西方借鏡。「拿起西人詹姆士的一本心理學或是F. C. S. Schiller’s Humanism講學理的書,雖無肉慾可言之六十歲老翁,也未嘗不可以借作一種最高的精神消遣。」何以故?「其原因乃西洋講學理的書常可以帶說一兩句不相干的笑話,此笑話不是彼笑話,不是三河縣老媽的笑話,乃是『幽默』」。西洋幽默小品有別於中國的遊戲文字,因為「幽默並非一味荒唐,既沒有道學氣味,也沒有小丑氣味,是莊諧並出,自自然然暢談社會與人生,讀之不覺其揉造作,故亦不厭」[3]。於是林語堂說:

我們應該提倡,在高談學理的書中或大主筆的社論中,不妨夾些不關緊要的玩意兒的話,以免生活太乾燥無聊。

即使在嚴肅的文章中也要夾雜些不關緊要的玩意兒的話,以增添文章的趣味,令閱讀者免除「生活太乾燥無聊」。林語堂試圖拉下文學的嚴肅面具,塗抹上唐突的色彩與線條,以抵銷正經的壓力。於是他進一步舉魯迅為例說:

若是以「魯迅」來說些笑話,那是中國本有的慣例,若是以堂堂北大教授先生來替社會開點雅緻的玩笑,那才合于西洋「幽默」的身格(幽默不是怎麼卑鄙的,說他也不是丟臉的事)。

堂堂北大教授如果能放下身段,公開在社會上開點雅緻的玩笑,才合乎西洋幽默的身格。言下之意,似乎開雅緻玩笑的人的社會地位越高,社會形象越嚴肅,其幽默效果越強烈。林語堂想強調的恐怕是西洋幽默,並不是卑鄙或丟臉的事,不是缺乏教養的人隨口胡謅的渾話。反而多半出自學者教授之口,其玩笑的格調也必須「雅緻」些才行。雅緻的玩笑,是較為幽雋典雅的玩笑。表現在文學作品中,有別於令人噴飯、捧腹的笑話,他說:

幽默固不必皆幽雋典雅,然以藝術論自是幽雋較顯露者為佳。幽默固可使人雋然使然[4]而笑,失聲呵呵大笑,甚至于「噴飯」、「捧腹」而笑,而文學——最堪欣賞的幽默,卻只能夠使人家嘴旁兒輕輕的一彎的微笑。[5]

這種在高談學理的書中或大主筆的社論中,夾些不關緊要的雅緻玩笑,甚至整篇都是使人嘴旁輕輕一彎微笑的文學,是林語堂想像的幽默文學芻型,也是林語堂幽默文學的初期風格。

最適宜書寫幽默的文學類型,林語堂認為是小品文。他說:

蓋幽默之為物,在實質不在皮毛,在見解不在文字,必先對社會人生有相當見解,見解而達於「看穿」時,幽默便自然而來。小品文即在人生途上小憩談天,意本閒話,故亦容易談出人生味道來,小品文盛行,則幽默家自然出現。[6]

林語堂巧妙地運用「人生味道」將「幽默」與「閒話」及「小品文」三者結合。一個人只要看穿社會人生,了解人生的味道,幽默便自然而來;另一方面,小品文和閒話亦容易談出人生味道來。其結論是「小品文盛行,則幽默家自然出現」,由此建立了提倡小品文的理論基礎。

林語堂所謂小品文,是以西洋散文的familiar essay為範本。他認為西洋散文分為小品文(familiar essay)及學理文(treatise)兩種。且二者特色大體可謂「小品文閒適,學理文莊嚴;小品文下筆隨意,學理文起伏分明;小品文不妨夾入遐想及常談瑣碎,學理文則為題材所限,不敢越雷池一步」[7]。小品文又稱為「個人筆調」或「閒適筆調」,亦可譯為「閒談體」或「娓語體」。林語堂並注意到小品文的特色不在文章內容,而在於敘述之筆調。他晚年回顧時說:「我創出一種風格,這種風格的秘訣就是把讀者引為知己,向他說真心話,就猶如對老朋友暢所欲言毫不避諱什麼一樣。所有我寫的書都有這個特點,自有其魔力。這種風格能使讀者跟自己接近。」[8]此種筆調成為林語堂特色,因為一開始他就注意到學習西洋文學的閒談筆調,而非內容。他說:「文之重心由內容移至格調,此種文之佳者,不論所談何物,皆自有其吸人之媚態」[9]。林語堂所欲強調提倡者,就是這種具「吸人之媚態」的西洋文學筆調。而且在西洋,娓語筆調不僅用於小品文,社論及時論亦遭此個人筆調之入侵,遑論書信、演講、日記等。總言之,當時西洋「凡足稱為文學之作品,亦大都用個人娓語筆調。故可謂個人筆調,即係西洋現代文學之散文筆調」。[10]而西洋幽默文學,大體上即是小品文別出的一格,所以林語堂亦稱之為幽默小品文。[11]此為幽默小品文的西洋文學根基,但是為了使小品文在中國生根,林語堂試圖為小品文找出「中國祖宗」。他說:

我所要搜集的理想散文,乃得語言自然節奏之散文,如在風雨之夕圍爐談天,善拉扯,帶情感,亦莊亦諧,深入淺出,如與高僧談襌,如與名士談心,似連貫而未嘗有痕跡,似散漫而未嘗無伏線,欲罷不能,欲刪不得,讀其文如聞其聲,聽其語如見其人。此是吾所謂理想散文。[12]

於是在找到屠隆、金聖嘆等人為理想標準,以公安竟陵為現代散文之祖宗。

起初林語堂對公安竟陵散文有褒有貶,他認為此派文人的作品雖篇篇讀得,甚近西方之小品文,但是總括而論,不能說有偉大的成就。「其長處是,篇篇有骨氣、有神彩,言之有物;其短處是,如放足婦人」。難以突破的局限,在於使用古文。因為「簡煉是中文的特色,也就是中國人最大的束敷」。然而公安竟陵派的成就縱使有限,「卻已抓住近代文的命脈,足以啟近代文的源流,而稱為近代散文的正宗」。何以見得?林語堂讀沈啟旡編《近代散文鈔》(北平人文書店出版),見此集中所收文章,除遊記清新可喜之外,公安竟陵派「獨抒性靈,不拘格套」、「信手信腕,皆成法度」的文學理論,更與林語堂一心提倡「抒情的、個人的:各抒己見,不復以古人為繩墨典型」的個人筆調文風相近。[13]又豈明[14]著《中國新文學的源流》[15](北平人文書店出版)一書,將現代散文溯源於明末之公安竟陵派,而把清代鄭板橋、李笠翁、金聖嘆、金農、袁枚等人歸入此一派系,林語堂一見大喜,說:

此數人作品之共通點,在於發揮性靈二字,與現代文學之注重個人觀感相同,其文字皆清新可喜,其思想皆超然獨特,且類多主張不摹倣古人,所說是自己的話,所表是自己的意,至此散文已是「言志的」、「抒情的」,所以以現代散文為繼性靈派之遺緒,是恰當不過的話。[16]

於是現代小品文就不僅符合了現代西洋散文趨勢,亦是延續中國公安竟陵文學理論與風格,有源有本,容易推行,如此一來「此文體才會生根」[17]

然而令林語堂大喜的不只是談性靈、抒情的筆調,在他看來,更有一項媚人的特質,就是幽默。他說:

於此尤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我們一看這些人的作品,大半都含有幽默意味,如張謔菴[18]、金聖嘆、鄭板橋、袁子才,都是很明顯的例。英文散文始祖喬索、散文大家綏甫特、小品文始祖愛迭生,或渾樸、或清新、或尖刻、也都含有幽默意味。其實這些人都不是有意幽默,乃因其有求其在我的思想,自然有不襲陳見的文章,袁伯修所謂「有一派學問,則釀出一種意見,則創出一般言語。」人若拿定念頭,不摹擬古人,時久日漸,自會有他的學問言語。[19]

林語堂這段話的結尾似乎叉開了,由幽默談到「學問語言」。實則對林語堂而言,性靈小品文與幽默文是一而二、二而一。《論語》之標舉幽默文學,風行海內外,影響深遠。《論語》半月刊幾乎成為幽默文學的代表,林語堂自稱《論語》為「幽默刊物」[20],然而林語堂是如何看待《論語》的幽默風格呢?恐怕不只是尋常所謂幽默文學而已。民國2210月中林語堂交出《論語》編輯工作後,寫了一封給新主編陶亢德的公開信,登載於《論語》第28期曰〈與陶亢德書〉。信中林語堂說《論語》的個性最強,喜怒哀樂不盡與人同,是另有脾胃,未必為世人乃至當時文壇所知,「其正經處比人正經,閒適處比人閒適」。《論語》式的幽默不易了解,在編了二期之後就已察覺,因此第三期登了一篇〈我們的態度〉一文,說明外間對《論語》式幽默的誤解:

《論語》半月刊以提倡幽默文字為主要目標,很引起外間的誤會,猶如幽默自身就常引起國人的誤解。這種的誤會,我們早就料到,而已由收到的外稿證明。有人認為這是專載遊戲文字,啟青年輕浮叫囂之風,專作挖苦冷笑損人而不利己的文字。有人認為這是預備出新《笑林廣記》供人家茶餘酒後談笑的資料。有人認為幽默即是滑稽,沒有思想主張的寄託,無關弘旨,難登大雅之堂。有人比我們如胡椒粉,專做刺激性的文章。這些誤會,都是不能免的,因為幽默文字,在中國實在很少前例,尤其是成篇的幽默文字。[21]

面對這些誤解,主持編務的林語堂,只能堅持自己的標準,「或有人所視為並不幽默者,我必登之,或有視為荒唐者,我必錄之」。至於刊登與否的判準,則為:「有性靈、有骨氣、有見解、有閒適氣味者必錄之;萎靡、疲弱、寒酸、血虧者必棄之」[22]。刊錄之標準並無「幽默」、「諧趣」之類,理由如前所敘,幽默文章不必有意為之,只要「有求其在我的思想,自然有不襲陳見的文章」,其中必含幽默意味。林語堂所謂幽默不是嘻皮笑臉或尖酸刻薄,幽默文學不是笑話,有其更深沉的意含。交出《論語》編務後,林語堂如此敘述辦《論語》的意義:

其景況適如風雨之夕,好友幾人,密室閒談,全無道學氣味,而所談未嘗不涉及天地間至理,全無油腔滑調,然亦未嘗不嘻笑怒駡,而斤斤以陶情笑謔為戒也。「兩腳踏東西文化,一心評宇宙文章」,最吾輩縱談之範圍與態度也。吾集天下健談之友于一室,半月一次,使天下竊聞我之縱談,是辦《論語》之意義也。[23]

《論語》文章的內容並無限制,特點在於好友閒談的風格筆調。雖然林語堂此種「辦《論語》之意義」,卻同時也是專門刊登小品文的《人間世》的意義。

理想中之《人間世》,似乎是一種刊物,專提倡此種娓語式筆調,聽人使用此種筆調,去談論人間世之一切,或抒發見解,切磋學問,或記述思感,描繪人情,無所不可,且必能解放小品筆調之範圍,使談情說理,皆足以當之,方有意義,本刊之意義只此而已,即同於《論語》中所云,「集健談好友幾人,半月一次,密室閒談」。[24]

相對比照之下,似乎《人間世》和《論語》的意義並無不同。因為不論正經或閒適,林語堂重視的乃是「筆調」而非主題。閒談之中不免談及嚴肅話題,只要在閒適之情調下,嘻笑怒罵之間,自具文學情趣。這種情趣難以定名,勉強稱之為幽默、閒適,筆之為文更無法規範,只能視之為娓語筆調、抒情筆調或小品文。過於強調幽默,不免失之嬉鬧;只談性靈、言志,又恐過於嚴肅。林語堂努力提倡的,就是一種以娓語閒談筆調寫成,抒發個人觀感,而略帶幽默的小品文。以林語堂的話就是:「世事看穿,心有所喜悅,用輕快筆調寫出,無所掛礙,不作爛調,不忸怩作道學醜態,不求士大夫之喜譽,不博庸人之歡心,自然幽默。」[25]

 三、   真實、寛容和同情的人生觀

幽默對林語堂而言,除了是文學風格,更是一種生活形態與人生觀,所以他認為只要看穿社會人生,幽默便自然而來。民國十三年提倡幽默之始,林語堂即提出「幽默的人生觀」之說。幽默的人生觀就是真實的、寛容的、同情的人生觀。

相對於真實的是假冒(或曰虛假),任何裝腔作勢、扭妮作態,表面愈是冠冕堂皇,一經揭穿,愈能引發幽默效果。林語堂所謂幽默的人生觀是真實的,乃因為揭穿虛假的正經外貌、指出真實的荒誕內在時,其間的落差往往引人好奇,也帶來趣味,故稱為幽默。在〈我們的態度〉文中,[26]林語堂特別強調「若說我們一定有何使命,是使青年讀者,注重觀察現實罷了」。觀察現實便可帶來幽默,因為「人生是這樣的舞台,中國社會、政治、教育、時俗,尤其是一場的把戲,不過扮演的人,正正經經,不覺其滑稽而已。」所以只要「旁觀者對自己肯忠實,就會見其矛盾,說來肯坦白,自會成其幽默」。這樣忠實指出現實的矛盾的幽默,只算是真實人生觀的消極面。

積極面則是由真實人生觀,發展出性靈文學。提倡幽默必先提倡解脫性靈,原因在於「性靈就是自我」,「文章者,個人性靈之表現」,「性靈派文學,主『真』字」[27],也就是表現真實的自我,「自抒胸臆,發揮己見,有真喜,有真惡,有奇嗜,有奇忌,悉數出之」,這種「自己見到之景,自己心頭之情,自己領會之事,信筆直書,便是文學,捨此皆非文學」[28]

幽默往往與諷刺或挖苦相近,而與寛容及同情似乎不易並行,林語堂卻以寛容及同情說明幽默,這正是林語堂式幽默的特殊處。林語堂引漢宣帝與張敞談為妻畫眉故事,申論說「這故事固然好在張敞之幽默之誠實,而尤好在漢宣帝之幽默之寛容」,並總結漢宣帝之幽默即在於「不嚴于責人輕于責己」。或許可以說,寛容未必造成幽默,但是幽默必須包含寛容。

幽默與同情的關係,林語堂舉出「愛倫尼」(irony,暗諷)以比較說明。愛倫尼只是諷刺缺乏同情,所以他並不熱心提倡。幽默則不同,「幽默決不是板起面孔(pull a long face)來專門挑剔人家,專門說俏皮、奚落、挖苦、刻薄人家的話」,而且相反的「幽默是簡直厭惡此種刻薄譏諷的架子」。《論語》第6期的〈編輯後記〉曾檢討前五期的內容,有一項意見是「應該減少諷刺文字,增加無所為的幽默小品文,如遊記、人物素描之類」。又說:「本刊之主旨是幽默,不是諷刺,至少也不要以諷刺為主。」民國23年編《論語文選》時,選文標準為「以幽默敦厚恬淡清遠者為主,而諷刺之作,倘奇妙有文彩者,亦列入。」第二年(民國24年)〈跋西洋幽默專號〉曰:

此中有諷刺,如「小兒製造廠」諷刺科學文明,如「天堂捷徑」、「尼姑」諷刺僧尼。有以清淡筆調談出人生之切身問題的文章,如「中彩票」、「冬日的早起」、「畫訣」,把人的心靈幻變細膩的描寫出來,(個人最喜是此類幽默)。有「婦人直覺乃胡鬧」、「睡在床上的危險」在詼諧嬉笑之中發揮真理。有「運棺者」、「傅儀印象記」,用輕快筆調所作的遊記,表示幽默筆調處處可為文章之潤色,增加文章之趣味。[29]

可見諷刺雖不等同於幽默,卻無法避免。反過來說,諷刺雖無法避免,林語堂仍要再三強調他最喜歡的是「以清淡筆調談出人生之切身問題」「把人的心靈幻變細膩的描寫出來」的一類幽默。由此也可知,從民國13年林語堂開始提倡幽默,至民國21年創辦《論語》,幽默大行,直到民國24年林語堂還不得不從眾多諷刺、嬉笑文章之中標舉清淡筆調類的幽默。這類不諷刺、不嬉笑的文章,極可能不被世人視為幽默文章[30],卻才是林語堂最想提倡的。

由同情向前一步,林語堂尚將幽默的人生觀推許為「我佛慈悲的人生觀」。原因是「看見這可憐不完備的社會掙扎過活,有多少的弱點、多少偏見、多少的迷蒙、多少的俗欲,因其可笑,覺得其可憐,因其可憐又覺得其可愛」,由可笑而可憐而可愛,幽默的人看待世界,不是高高在上的訕笑譏諷,而是充滿同情,甚至別具苦心,「雖不免好笑,卻是滿肚我佛慈悲,一時既不能補救其弊,也就不妨用藝術工夫著于紙上,以供人類之自鑑」。幽默文學的目的不是譏笑,也不只是可憐,還有供人類自鑑之用心。幽默也能幫助人類之同情,「使略有同舟共濟之念」。所以幽默是同情不是非笑,「冷酷酷的非笑他人而自以為是了不得的正人君子,頭一椿便是犯了『不幽默』的罪過」。[31]幽默時要同情所謔的對象,不能尖酸刻薄,對自己的弱點,也應解嘲。[32]

林語堂舉出了真實、寛容、同情為幽默的三個必要條件,顯示林語堂絕不是以「笑話」看待幽默,甚至連諷刺都不是幽默之上乘。因為幽默必存敦厚之心、慈悲之念,接近「謔而不虐」[33],而且是「超脫而同時加入悲天憫人之念」[34],此方為幽默之真義。

另一方面,幽默並不是「滑稽放誕」,故作奇語以炫人。幽默效果的呈現,只在作者或說者有異於人的觀點而已,人們感到幽默有趣,也是基於觀點的差異與新奇。林語堂說:

「幽默」家視世察物,必先另具只眼,不肯因循,落人窠臼,而後發言立論,自然新穎。以其新穎,人遂覺其滑稽。若立論本無不同,故為荒唐放誕,在字句上推敲,不足以語「幽默」。滑稽之中有至理,此語得之。[35]

幽默與中國傳統的滑稽的差異,就中國傳統「言滑稽者,每先示人以荒唐,少能莊諧並出者,在藝術上,殊為幼稚」。

林語堂屢言中國人最富幽默,但是中國人之幽默與林語堂提倡之幽默卻是大不相同。在文學創作及欣賞上,「中國人雖富于『詼摹』,而于文學上不知道來運用他及欣賞他」[36]。養成欠缺幽默的讀者的原因,「排場一點,可以說是端賴于禮教霑化之方,淺顯一點,應說是當歸功于那些威儀棣棣道學先生的板面孔」。中國人「不敢運用幽默之風趣于高談學書中及大主筆社論中,只是捨不得這副板面孔而已」。[37]中國人雖富幽默,卻只有「特別的幽默性」,欠缺正常的「幽默態度」,致使中國潦倒。林語堂曰:

中國人最富幽默,雖勇于私鬥,睚眥必報,極欠幽默之態度,而怯於公憤。凡對于國家大事,紙上空文,官樣文章,社章公社,莫不一笑置之,此乃中國特別之「幽默」性,中國之永遠潦倒,即坐此「幽默」之虧。[38]

中國人特別之幽默,就是「於公憤頗幽默,於私仇頗認真」[39]。林語堂於此頗有反諷之意,所指就是中國人對公共事務隨便、不認真的敷衍態度。

林語堂在最早提倡幽默的文章中,就說中國人於文學上不知道運用及欣賞幽默是一大缺憾,並強調應當學習西洋,即使在講學理的書中也可以帶說一兩句不相干的「幽默」。魯迅如果以堂堂北大教授的身分來開雅緻的玩笑,才合乎「西方」幽默的身格。林語堂早期的思想,確實以西化、歐化為準繩。從《語絲》時期的開頭,他就明明白白的主張如果要再造將來的偉人、要復興民族精神、要改變中國政象之混亂,只有講歐化一途。他說:「三十年前中國人始承認有科學輸入之必要,二十年前始承認政治政體有歐化之必要,十年前始承認文學思想有歐化之必要。」而最重要亦最難辦到的則是精神之歐化。「精神之歐化,乃最難辦到的一步,且必為『愛國』者所詆誣反對:然非此一步辦到,昏憒卑怯之民族仍是昏憒卑怯之民族而已」。[40]

幽默也正是精神歐化的一環。林語堂是主張提倡西洋文化的,但是西洋文化極複雜,所以應「隨性所近分工合作去介紹提倡」。林語堂覺得提倡幽默及小品文,或可「間接增加中國文學內容體裁或格調上之豐富,甚至增加中國人心靈生活上之豐富,使接近西方文化」。如果「能減少一點國中的方巾氣,而叫國人取一種比較自然活潑的人生觀,也就在介紹西洋文化工作中,盡一點點國民義務」。[41]此種比較自然活潑的人生觀,來自西方現代文化,林語堂說:

因為西方現代文化是有自然活潑的人生觀,是經過十九世紀浪漫潮流解放過,所以現代西洋文化是比較近情的。我倒認為這是西方民族精神健全之徵象。[42]

林語堂提倡幽默,也可說以「西方現代文化」、西洋「自然活潑的人生觀」為典範。[43]

 四、  安全有效的罵人策略

林語堂之提倡幽默,除了為引進新的文學典範,改造中國人的人生觀之外,尚有一種策略上的運用,也就是以幽默筆調為有效而安全的罵人方法。

為何要罵人呢?林語堂說:「自有史以來,有重要影響於思想界的人都有罵人的本能及感覺其神聖。」他並舉例,如尼采不得不罵德人,蕭伯納不得不罵英人,魯迅不得不罵東方文明,吳稚暉不得不罵野蠻文學,「這都是因為其感覺之銳敏迥異常人所致」。結論是「所以罵人之重要及難能可貴也就不用說了」。問題在於罵人要罵得妙,要「有藝術的罵」,「有藝術的罵比無生氣的批評效力大得多」。[44]而幽默或諷刺,應當就屬比較有藝術的罵法了。

林語堂善罵人,也喜歡罵人。因為他認為中國之不長進就是「坐此酷愛和平之故」。中國人無論何事都是猶豫兩可,「在公私利害衝突時誰也不肯得罪誰,於是乃演成今日永遠愛和平而永遠不能和平之現象」。他痛切地說:

總之,生活就是奮鬥,靜默決不是好現象,和平更應受我們的咒詛。倘是大家不能肉搏擊鬥,至少亦得能毁咒惡罵,不能毁咒惡罵,至少亦須能痛心疾首的憎惡仇恨,若并一點恨心都沒有,也可以不做人了。[45]

嫉惡如仇成了做人的基本條件,於是林語堂罵了名流、學者、遺老、中國民族、軍閥、官員、政客、政黨、政府。

罵人不免惹來麻煩,尤其批評政治。民國十五年,發生三一八事件,段琪瑞政府軍警開槍屠殺示威遊行學生及群眾,恐怖氣氛籠罩北京,林語堂、魯迅等人相傳被列入通輯名單。林語堂的妻子廖翠鳳十分擔心,勸他好好教書,不要管閒事了。林語堂回答說:「罵人是保持學者自身尊嚴,不罵人時才是真正丟盡了學者的人格。」又說:「凡是有獨立思想,有誠意私見的人,都免不了要涉及罵人。」[46]

然而筆桿畢竟不能與鎗桿硬碰碰,在政治高壓下,還是不得不修正罵人的策略。幽默書寫就是一種安全有效的罵人方法。幽默的書寫方式本來就以迂迴曲折見長,夾三雜四的帶出一些看似不相干或普遍的事,使遭批評的人不感到直接的難堪。「幽默愈是泛指世人的,愈得各方之同情,因為在聽者各以為未必是指他個人,或者果指他一階級,他也未必就是這階級中應被指摘之分子」。所以罵京官,京官讀了仍可發笑;罵大學教授,大學教授也可以受之無愧,因為讀者不覺得罵到自己。這就是幽默罵人法的優點。[47]

林語堂曾在一篇自傳[48]中,詳述自己在政治壓力下由直接了當的抗議文字轉變為諷刺、幽默筆調的歷程。他說自己初期的文字即如那些學生的示威遊行一般,披肝瀝膽,慷慨激昂,公開抗議,那時並無什麼文學技巧,寫來也不怎麼細心。他並反諷的將缺乏文學技巧「完全歸罪於北洋軍閥」。因為「我們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論自由也太多了,而每當一個人可以開心見誠講真話之時,說話和著作便不能成為藝術了。這言論自由究有甚好處?」反倒是「那嚴格的取締,逼令我另闢蹊徑以發表思想。我勢不能不發展文筆技巧和權衡事情的輕重,此即讀者們所稱為『諷刺文學』」。這種諷刺文學寫來不易,必須恰到好處地拿揑批評尺度,他說:

我寫此項文章的藝術乃在發揮關於時局的理論,剛剛足夠暗示我的思想和別人的意見,但同時卻饒有含蓄,使不至於身受牢獄之災。這樣寫文章無異是馬戲場中所見的在繩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這個奇妙的空氣當中,我已經成為一個所謂幽默或諷刺的寫作者了。[49]

這段話是林語堂總結他自民國十三年開始提倡幽默至對二十五年赴美前這段創作成果豐碩的時光內,如何由一位憤怒的青年教師轉變為幽默大師的原因。

 林語堂不僅僅是幽默或諷刺的寫作者,還獲得「幽默大師」的稱號,帶起中國幽默文學的風潮,使原本不為文人、學者看重的閒適筆調,成為時尚。林語堂及其後的文人學者對幽默的解釋連篇累牘,不知凡幾,但是由以下這段林語堂晚年對幽默的詮釋,足見他一生推行幽默的旨趣:

我認為最精微純粹的幽默便是能逗引人發出一種含有思想並發人深省的笑耍。如果我們是天使,便不需要幽默,我們將整天翱翔在空際吟唱讚美詩。不幸我們生存在這人間世,居於天使與魔鬼之間的境界。人生充滿了悲哀與憂愁,愚行與困頓。那就需要幽默以(為)促使人發揮潛力、復甦精神的一個重要啟示。[50]

林語堂早期提倡幽默的道路,有些曲折,有點複雜,但是始終植基於他對自我性靈的忠誠與對這人間世的悲憫,希冀用幽默的媚力,讓人間世更向天使的這一邊靠近些。


[1] 《論語》第七十三期,民國二十四年十月一日。

[2] 但實際上魯迅就覺得「幽默」二字容易誤解為「靜默」、「幽靜」。見〈〈說幽默〉譯者附記〉,《莽原》,第二卷第一期,一九二七年一月十日。

[3] 〈論幽默〉下,《論語》第33期,民國23116日。

[4] 恐有錯字。

[5] 以上引自〈徵譯散文並提倡「幽默」〉。

[6] 〈再與陶亡德書〉,《論語》第38期,民國2341日。

[7] 〈論小品文筆調〉《人間世》第6期,民國23620

[8] 〈論美國〉,《八十自敘》,原文為英文,張振玉中譯。台北:德華出版社,民國66年,頁113

[9]  〈論小品文筆調〉,頁8

[10] 〈論小品文筆調〉,頁8

[11] 見〈論幽默〉下。

[12] 〈小品文之遺緒〉《一夕話》,台北:德華出版社,民國69年。頁47

[13] 以上見〈論文〉《大荒集》,上海:生活書店,民國23年,頁197。原載《論語》第15期及28期。

[14] 周作人。

[15] 林語堂的文章中作《近代文學之源流》,見〈新舊文學〉,《我的話》,台北:志文出版社,民國69年,頁8

[16] 〈新舊文學〉,頁8

[17] 〈小品文之遺緒〉《一夕話》,頁46

[18] 當為張陶庵之誤。

[19] 〈新舊文學〉,《我的話》,頁9

[20] 〈論語文選序〉,《論語》第39期,民國23416日。

[21] 〈我們的態度〉,《論語》第3期,民國211016日。

[22] 〈與陶亢德書〉,《論語》第28期,民國22111日。

[23] 〈與陶亢德書〉。

[24] 〈論小品文筆調〉,《人間世》第6期,民國23620日。

[25] 〈論幽默〉中,《論語》第33期,民國23116日。

[26] 〈我們的態度〉,《論語》第3期,民國211016日。

[27] 〈論文〉下,《論語》第28期,民國22111日。

[28] 〈記性靈〉,《宇宙風》第11期,民國25216日。

[29] 見《論語》第56期,民國2411日。主編為陶亢德。

[30] 所以林語堂慨嘆「中國人未明幽默之義,認為幽默必是諷刺」。見〈論幽默〉上,《論語》第33期,民國23116日。

[31] 以上引文見〈幽默雜話〉,原載民國1369日《晨報附錄》,《論語》第73期重登。

[32] 見〈答青崖論『幽默』譯名〉,《論語》第1期,民國21916日。

[33] 見〈答青崖論『幽默』譯名〉。

[34] 〈論幽默〉上。

[35] 見〈答青崖論『幽默』譯名〉。

[36] 〈徵譯散文並提倡「幽默」〉。

[37] 〈幽默雜話〉。

[38] 〈答青崖論『幽默』譯名〉。

[39] 〈編輯後記----論語的格調〉,《論語》第5期,民國211116日。

[40] 〈給玄同先生的寫信〉,《語絲》第22期,民國14413日。

[41] 〈方巾氣研究〉,《申報》,全文刊於民國23428日、430日、53日三天。

[42] 〈方巾氣研究〉。

[43] 後來林語堂也逐漸發覺西洋文化的缺失,並努力詮釋中國文化的優點。然而改造中國人的民族性、向西方學習的想法,則是始終不變。

[44] 〈插論《語絲》的文體〉,《語絲》第57期,民國141214日。

[45] 〈打狗釋疑〉,民國15417日。《翦拂集》,北新書局,1928,頁114

[46] 林太乙《林語堂傳》,台北:聯經出版社,2004,頁67

[47] 〈論幽默〉下。

[48] 原文為英文,由工爻譯為中文,並登載於《逸經》第171819期,民國2511月至12月。

[49] 〈林語堂自傳〉。

[50] 〈論東西文化的幽默〉,第37屆國際筆會演講,197073日,漢城。由宋穎豪譯成中文,登載於101日《幼獅文藝》。見《金聖歎之生理學》,台北:德華出版社,民國69年,頁261。此時林語堂7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