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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的美德

龔鵬程

《聯合副刊》,民國93 10 月16


      荷蘭的作家賽斯•諾特博姆 (Cees Nooteboom) 在《西班牙星光之路》中談到他旅行在西班牙與葡萄牙交界處一小鎮時,偶然聽到服務生提起「蜥蜴」一詞,立刻警覺了起來,連忙向老闆打聽。獲知他們果然有賣蜥蜴餐,而且還不是小鬣蜥蜴。他馬上要了一客來品嘗,且在該書立了一個小節,題目就叫「蜥蜴晚餐」。

      此君乃歐洲文學獎得主、荷蘭康士坦丁文學終身成就獎得主。此舉則顯示了他作為一名傑出旅行文學家所具有的敏感。

旅行者

須有一副好脾胃

      旅行者,需要許多條件。條件之一,就是須有一副好脾胃。

      常見旅人出門,腸胃便患起思鄉病,須得到處找家鄉味或與家鄉相似的餐飲來喫,否則腸胃就要拉警報、搞暴動。某些人縱使不如此,對於平日不經見、不常吃的東西,大抵也盡量避著。非萬不得已,不肯嘗試。偶或試之,亦總是攢眉、捏鼻、咂舌、縮肩地淺嘗輕啜便罷。如吞毒藥、如上刀山,臨險履冰,不勝痛苦之狀。又或者,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反正人生至此,說不得,只好吃它一番。但卻是暫求果腹,不能消受其滋味也。如此旅行,雖然一路或許飽飫了眼福,可實在是痛苦,等於受罪。

      偏偏異鄉之惱人處,就是奇奇怪怪的吃食特別多。如元朝方回的詩說:「秀州城外鴉餛飩。」這鴉餛飩,是沒孵成的卵。因已有雛鴉在裡面,將之取出鑷去細毛,洗淨烹煮而成,味極美。據朱彝尊〈鴛鴦湖櫂歌〉說:「鴉餛飩小漉微鹽,雪後壚頭酒價廉」,知此物乃某些地方一般居民常食的小吃,但我估計就有許多台灣人未必敢嘗試。推而廣之,各地醃、醬、滷、漬、泡、浸、腐、臭的各色名物,奇形怪味,亦輒令人不敢嚮邇,且要暗自詫怪:為何這些地方竟有這些人,偏要來逐臭嗜痂?而又對自己自怨自艾:為啥子要到這種鬼地方來活受罪,吃這種難吃噁心的鬼東西?

      對了,就是噁心。旅人常患的,其實不是腸胃病,而是心病。心中嫌厭那些異鄉怪味,也疑慮著那些沒吃過的物事,且疑、且懼、且驚、且厭。於是看著難受,吃著可怕,喉頭一緊,胃一抽搐,可能就立刻哇吐了出來。縱或終於勉強沒吐,噁心作嘔之感,也仍然要盤縈在心頭。

      況且還有不少人心中別有一把戒尺,或禁止自己吃葷、或禁止自己吃腥、或不吃魚、或不吃介、或兩隻腳的不准自己吃、或會飛的也不能吃。種種戒律,在心上懸著刀尺,那就更無緣享受旅途中的美味了。

需要有發現者的眼光

和機緣好運氣

      就算對飲食沒有禁忌,不至於堅壁清野,峻斥一切;大多數人也只是逆來順受型的,不會專心致意去「發現」異饌。要把異鄉那些我們原本不知道有而且還能吃的東西找出來,需要有發現者的眼光和機緣好運氣。要對這件事抱持著高度的敏感,以及亟欲一嘗、冒險探詢味蕾之神祕的心情。這種眼光和興致,與老饕並不相同,但卻是一名優秀或稱職的旅人所應當具備的條件。

      要知道,一地水土一方人。每個地方的飲食,必與該地之地氣、風土、人情、世態相符應。不能親近該地的飲食,實際上就絕不能親近那個地方那個社會,更不能懂它理解它。那個地方越特別的飲食,越能顯示那個地方的氣質。

      就像諾特博姆「發現」了那個小鎮餐廳有蜥蜴可吃,而這尾蜥蜴,拌在一盤碎番茄中,配上百里香、迷迭香,那不就是西班牙的氣質嗎?諾特博姆形容西班牙是「混亂的、粗野的、自我中心的、殘酷的。行過之處,永無止境的驚嘆」。這種氣質,鬥牛,或西班牙舞孃的舞蹈,都足以顯示,但都不夠;只有那一股迷迭香混雜著蜥蜴肉味刺竄入腦時,你才能懂得什麼叫做西班牙。無怪乎他要刻意記述這一餐了。

      我們每想起一個地方,總會想起那裡某一種或某幾種吃食,想起某一餐,道理即是如此。食物的氣味、用餐時的氣氛、店家的風情、一同用餐者的神態、聲語。整體激擾著我們的神經,在腦子裡浮漾出一幅特異的地圖,標示著那一個無可替代的地點。

須對沿途所見食物食事

像風景名勝一般感興趣

      像池田利子文《吃定義大利》就選了四十二事,寫成「挑逗味蕾的美食地圖」。蘇珊•羅德蘇格•韓特《二○年代:頹廢的巴黎盛宴》則藉當時文人聚會飲宴、食譜及其故事背景來勾勒那個時代。旅行者,不論是空間的旅行,抑或進入時光隧道,都須對沿途所見食物食事,像風景名勝一般感興趣才是。

      我稱不上是個旅行家,但萍蹤佚旅,漂泊久慣。宿在不知名的旅樓,吃著說不上名堂的食物,乃是常有之事。腹笥漸寬,撐柱肚腸的,都非書卷,而是臠肥膩脂與異卉奇珍。我不敢挑食,因而時要嘗鮮。未必是新鮮美味之鮮,也可能是鮮少鮮奇之鮮。鮮奇者不一定是鮮美,故又時多驚異。什麼,這也能吃嗎?這東西是這樣吃的嗎?吃了會怎麼樣啊?

試試當地人的飲食

藉此更了解那個地方

      但我通常總想如諾特博姆嘗蜥蜴般,去試試當地人的飲食,旨不在知味,而是想藉此更了解那個地方。

      可是,我也發現,人們對此等旅行者的好品德,並不尊敬。或者說,人基本上是個拘墟者。拘墟之見,之一是對遠方異地的人,充滿猜疑;之二則是對異地的飲食習慣不滿,對口味不拘墟者也不滿。

      例如平常說到吃,大家總是嘲笑廣東人,說老廣兩隻腳的除了凳子不吃,天上飛的除了飛機不吃,此外什麼都吃。SARS肆虐期間,廣東人之嗜食野味也因此竟成了罪狀。萬方有罪,罪在老廣,千夫所指,居然沒審判定讞就被稀里糊塗地禁售禁食了一番,迄今仍未完全解禁。

      其實這恐怕是北方人對南方人一慣的偏見作祟,藉此機會便發作了起來,與SARS大約無甚直接之關係。清朝王侃《江州筆談》不是說嗎:「北人笑南人口饞,無論何蟲,隨意命名即取啖之。」現在,你看,果然就吃出毛病了吧,嘿嘿,咎由自取了吧!還不趕快停止?禁令出於北京,似乎就顯現著這麼一副口吻。

      由北方觀點來看,閩粵人確實吃得太寬,也吃得可怕。明朝謝肇淛《五雜俎》卷九論南人口味時說:「南人口食可謂不擇之甚。嶺南蟻卵蚺蛇皆為珍膳。水雞蝦蟆其實一類。閩有龍虱者,飛來田中,與灶蟲分毫無別。又有土尹者,全類蚯蚓。擴而充之,天下殆無不可食之物。」跟王侃的講法差不多,都是在說閩粵人吃得太雜。

      可是。謝肇淛自己是福建人,他立刻就自覺到這樣的說法也不見得公允。因為北方人同樣有令南方人感到難以消受的食物。所以他說:「燕齊之人食蝎及蝗。余行部至安丘,一門人家取草蟲有子者,炸黃色入饌。余詫之,歸語從吏。云此中珍品也,名蛐子,縉紳中尤雅嗜之。然余終不敢食也。則蠻方有食毛蟲密唧者又何足怪?」

      這個辯護很有趣,足見南方人北方人半斤八兩。某些東西,北方人看著害怕,不敢吃,那是因為北方原本不產那些物品,故自古以來無人吃食。乍見南蠻竟然啖咀此等噁心異物,不免詫怪失色。南方人吃這吃那,碰上北方的蛐子蠍子,也一般驚疑不定,難以下箸。

      可是,往往就是那令遠方來的人無法欣賞的東西,才最足以代表那個地方的特色。在北京,只知吃烤鴨涮羊肉的人,是不能懂北京的,須得也去炸蛐子、或炸幾尾蠍子來吃吃。現在,這些東西,跟老北京人喝豆汁一樣,也稀罕少見了,未必買得著。成為現代化都會城市後,北京的飲饌口味,五方薈萃,而越來越向中間一般化靠攏,這些老傳統吃食自然日漸凋零,少人問津。卻也不是吃不著。多半只是因旅人遊客不甚曉得,或曉得而不敢品嘗,所以少人賣了。若碰上,炸蠍子可是有炸蜂蛹般的美味呢!

      林語堂先生一九六一年在美國出版過一冊《輝煌的北京》(Imperial
Peking: Seven Centuries of China),二○○三年才見譯本。於北京之吃食,譽為「正宗」。但所介紹的,僅有東興樓的芙蓉鴨片、正陽樓的蟹與烤羊肉、西門沙鍋居的豬肉、順治門外便宜坊的烤鴨,此不足以知北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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