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 申請公告
98-1學程修讀申請公告
【修讀資格】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申請方式】擬修習跨院系所學程者,填具修讀學程申請書送至通識教育中心。
申請書於即日起公告於教務處及通識教育中心網頁皆提供下載。
【申請日期】第一學期開學日(98年9月21日)至第一學期課程棄選截止日(99年1月4日)。
【注意事項】
(1) 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三分之二學分數不屬於學生主學系、加修雙主修及輔系之課程科目。
(2) 學生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向學程設置單位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並於歷年成績單上
加註學程名稱。
(3) 詳細修讀規定請參閱「跨院系所學程設置辦法」與「學生修讀跨院系所學程辦法」。
(4) 欲修讀跨院系所學程者,請在課程加退選期間進行學程相關課程選讀。
【承辦人員】通識教育中心 陳秋頻(分機11154)(E-mail: cpchen@mail.f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