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 申請公告

98-1學程修讀申請公告

修讀資格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申請方式擬修習跨院系所學程者,填具修讀學程申請書送至通識教育中心

      申請書於即日起公告於教務處及通識教育中心網頁皆提供下載。

申請日期第一學期開學日(98921日)至第一學期課程棄選截止日(9914日)

注意事項

 (1) 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三分之二學分數不屬於學生主學系、加修雙主修及輔系之課程科目。

 (2) 學生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向學程設置單位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並於歷年成績單上

    加註學程名稱。

 (3) 詳細修讀規定請參閱「跨院系所學程設置辦法」與「學生修讀跨院系所學程辦法」。

 (4) 欲修讀跨院系所學程者,請在課程加退選期間進行學程相關課程選讀。

辦人員通識教育中心 陳秋頻(分機11154)(E-mail: cpchen@mail.f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