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 TA申請流程
申請教師於指定日期內繳交通識教育課程教學(TA)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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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識教育課程教學助理(TA)報名及申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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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階段
1.所需(TA)人數:係指申請人所申請之教學助理人數符合課程需求。 2.需協助之工作內容:係指申請人在此課程中具體說明所需協助工作內容。
3.課程內容:申請計畫書內容具體性與可實現性程度。 4.講授方式:申請人之課程講授方式是否突破傳統教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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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報名教學助理(TA)於指定日期內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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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階段 依據初審結果決定該學期課程補助人數,評審結果於審核結束, 公告受補助之課程、人數,獲補助之教師,須於公告補助後,
一週由通過資格審查之名單,選擇所需教學助理或課程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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