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選課 Q&A ( 95 學年度以前入學學士班學生適用 )
Q1:我是舊生,聽說舊生的通識教育課程最低應修學分有修改,為什麼要修改?
請問我到底要修多少通識教育學分才能夠畢業?
A:1. 因許多同學在與校長座談時反應很難選上生活美學學門課程,可能造成同學無法順利畢業,
故校內經相關會議討論後,決議降低舊制通識教育課程中之若干學門課程應修學分數,
通識教育課程最低應修學分因此略有變動。
2. 目前各學系舊生通識教育最低應修學分數如下:
系 所 |
94學年度前入學 |
95學年度入學 |
系 所 |
94學年度前入學 |
95學年度入學 |
文學系 |
48 |
42 |
心理學系 |
44 |
40 |
哲學系 |
48 |
42 |
未來學系 |
44 |
40 |
宗教學系 |
48 |
42 |
政治學系 |
48 |
42 |
歷史學系 |
44 |
40 |
經濟學系 |
48 |
40 |
人類學系 |
44 |
40 |
社會學系 |
48 |
42 |
外國語言與文學系 |
48 |
42 |
公共事務學系 |
48 |
42 |
資訊學系 |
44 |
40 |
學習與數位科技學系 |
44 |
40 |
Q2:我是95學年度入學舊生,學校通識教育實施辦法及選課規範中規定我最低應修40學分,
但我自己系上修業規則卻要求修42學分,那麼我到底應修多少學分?
A:1. 學校通識教育實施辦法所列之學分數僅為通識教育最低應修學分,各學系仍有權要求學生修習更多通識教育
學分,並明列於其修業規則之中。
2. 在這種情況中,你的通識教育最低應修學分就應提高至42學分。
Q3:我們系上要求的通識教育應修學分數比學校規定的還要多,請問多出的應修學分要修那一學門的課程?
A:貴系若無指定多出的通識課程學分應修哪一個學門的課程,則同學可以自由決定。
Q4:請問我所選修的通識教育課程學分數如果超過學校或學系所規定的通識教育課程最低應修學分數,
請問這些學分有沒有被學校承認?
A:同學多修之通識教育學分是否被承認為各系最低畢業應修學分,應依各系修業規則規定;
但在成績單中,仍會列入其畢業總學分。
Q5:請問舊生是否不用再修習圖書資訊利用、體育(V)、體育(VI)?
A:沒錯。所有舊生都不用再選修這些課程,已選過但不及格者也不用補修。
Q6:聽說97學年度要全面實施新制通識教育課程,請問舊生要根據新制還是舊制?
A:舊生之選課規定仍須根據舊有辦法進行,相關辦法及規範請參見通識中心網頁。<替代方案連結>
Q7:97學年度開始全面實施新制通識教育課程,請問舊制課程是否不再開設?
A: 1.基本能力訓練學門:原則上自97學年度起不再開設,但若干必修課程若需補修人數過多,
仍會視狀況決定是否開班。
2.其它學門:自97學年度起不再開設任何課程。
Q8:但是我的通識教育應修學分可能到97學年度時仍未修完,我該怎麼辦?會不會沒有辦法畢業?
A:1. 別緊張,學校已通過相關抵免辦法,若同學屆時通識教育學分數仍不足,則可以選修新制中的相近課程替代。
2. 詳細抵免方案 ,詳見本中心網頁資料。<替代方案連結>
Q9:為什麼抵免方案中沒有社會科學學門以及自然與科技學門?
A:社會科學學門以及自然與科技學門並未取消或變更,故不需設定替代學門。
Q10:新制通識課程都是學期課,那之前我通識之必修一學年的課(如國文、英文)被當了怎麼辦?
A:舊制課程如果需補修,則請修習相應學期之課程。譬如若原「國文-中文寫作」上學期被當,
則請修習新制中的「國文一」;原「國文-中文寫作」下學期被當,則請修習新制中的「國文二」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