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制通識課程抵免方案說明
一.依據96年1月10日「95學年度第4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將95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必修之圖書資訊利用、
體育(V)、體育(VI)課程刪除。因此,以後將不會開設這些課程,舊生未修習或有修沒過之同學,
以後一律免修。
二.依據96年3月39日「95學年度第5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舊制基本能力訓練學門課程均以修習新制課程
架構中或校內其它相關課程抵免之。抵免方案如下:
舊制課程名稱 |
抵免方案 |
「大學入門」 |
以新制「通識涵養一」抵免 |
「計算機概論」 |
以新制「資訊與網路」抵免 |
「邏輯學」 |
以哲學系「邏輯」抵免 |
「國文—中文寫作」 |
以新制「國文一」與「國文二」抵免。 |
「英文」 |
以新制「英文一」與「英文二」抵免。 |
抵免後之學分數認定,仍以該生入學學年度所適用之課程架構所載學分數為準。
三.依據97年9月9日「97學年度第1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舊制除了基本能力訓練學門之外的其他學門
仍未修習之學分數,改以修習新制相關學門課程替代之。
替代方案如下:
新 方 案 |
舊制課程名稱 |
替代之新設學門 |
文史哲學門 |
人文與藝術學門 或 世界主要文明與文化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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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教育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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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學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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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學門 |
P.S. 注意事項:
(一)97學年度之後<文史哲學門>、<經典教育學門>、<生命教育學門>、<生活美學學門>不再開設。
(二)97學年度之後通識教育開課原則為:每一學門將會開設在二∼三個時段,同學選課時要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