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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網路流量管制規則

佛光e通網-對外網路流量管制規則

104.04.21 103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 第 1 條    本校圖書暨資訊處 (以下簡稱本處)為因應教育部加強台灣學術網路之管理,使學校對台灣學術網路流量能有效管控,以維持對外連線之順暢性與頻寬使用之公平性,並避免個別電腦中毒後散佈病毒與癱瘓網路,特訂定「佛光大學對外網路流量管制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 2 條    管制時間單位:每一天之管制起始時間點,經24小時為一管制天,管制起始時間點,由本處訂定並公佈之。
  • 第 3 條    管制流量額度:對外流量限制為每「一管制天」流量額度為10G;超過10G即達流量管制標準。
  • 第 4 條    於「一管制天」內超過流量管制標準,則本處有權停止該電腦個別對外網路連線。管制時間為管制流量起3天,若遇假日則於次一上班日解除管制。
  • 第 5 條    於「一管制天」內超過流量管制標準二倍或不正常流量(如疑似中毒情形),則本處有權停止該電腦之所有網路使用權,該使用者必須至本處說明後始可解除管制。
  • 第 6 條    一學期內流量管制累計五次則本處有權停止該電腦當學期之網路使用權,直至下學期始可重新申請或開放其使用權利。
  • 第 7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註:一管制天為由0點至2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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