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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李震山佛大演講

佛光電子報-大法官李震山佛大演講
大法官李震山佛大演講

大法官李震山演講 公事系學生受益良多

 (公共事務學系/胡鈞甯撰稿)本校公共事務學系及教學卓越中心,於五月十日下午邀請司法院大法官李震山蒞校演講,題目「地方自治團體聲請大法官解釋案件評析」。演講中,李大法官不斷的透過例子,讓學生更加瞭解法官在做什麼、現今的社會裡常有法律資詢問題。而立法院提出的修憲,也都是透過大法官們層層的審理和討論,才有今天的法律及命令。演講主題亦與地方自治有關,讓同學們瞭解到大法官的實際工作內容。

 演講分成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先介紹大法官之任命與職權,第二部分是講解地方自治團體聲請大法官解釋做成之釋字及評析,第三部分則是講解相關大法官決不受理案件之評析,第四部分是以上論述三大部分的結論,李震山大法官以進階方式,讓同學們逐一瞭解大法官的職務及職權。透過大法官的闡述,學生們也更瞭解修憲的程序是多層次的議案。

 李大法官表示,過去大法官因任期較長,形成內部的文化或規矩,如今是每四年都要更替新的大法官,就更能代表新的民意和新的想法,可將過去的民意、規矩、法律上的想法做些調整,多元民意和意見,便得以進到大法官的領域裡面,也產生了大家必須理性及很長時間的溝通;在通過案件方面,需要超過三分之二多數,若未超過三分之二,就等於之前的努力都白費了。

 李大法官也說,一年之中,有六千多件案件要受理,但實際受理只有百分之四點多,以最近五年來看,地方政府申請的案子與人民申請的案子相比起來較不多;他從地方政府申請的案件中找出幾件受理與不受理,讓同學瞭解有哪些案件受理並且公布,為何有些案件不受理。

 這場演講,李大法官提供了豐富的大綱與資料,讓聽講學生可以提前預習。演講結束後,現場研究生提問踴躍,李大法官也一一解說答覆。活動在茶敘中愉快結束,同學們均感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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