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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海地 我們能做什麼?

佛光電子報-幫助海地 我們能做什麼?

 

幫助海地 我們能做什麼?
 
公共事務學系主任 張中勇/撰稿
 
   海地震災迄今已逾一星期,未來救災應非以搶救生還者為主,而是如何儘速善後、復原與重建。台灣身為海地邦交國,不僅應善盡邦交道義,且可回饋國際社會,但是,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政府除捐款及派出搜救隊外,更重要的是,應積極協助與主動協調公益組織投入海外救災,發揮非營利組織之人力動員、資源豐沛及靈活運作等優勢;換言之,政府不僅應扮演主導性與整合性角色,並透過公權力來化解民間參與海外救災之阻力,甚或應提供運送交通、入境安排、救災資助或企業減稅等協助或實質誘因,以期能整合與擴大救災力量及效益,同時讓台灣的柔性力量發揮更大效果。
 
    未來海地救災工作將以爭取時效並迅速提供傷患醫療、公共衛生、食宿協助、心理安撫、簡易飲水及電力等援助為優先,這部分的工作將更加仰賴志工、義工組織人力與資源之持續投入,而政府便應儘速協助及協調相關非營利組織和人員,建立一避免資源重置且可相互支援、長期運作、提升效益之救災機制。
 
    此外,政府亦應透過涉外磋商、簽署協議或加入區域救災組織,維護與爭取參與救災人員之人身安全與法律權益,除要求受災國尊重國際紅十字會相關準則外,政府應可考慮加入分別於一九九一及九六年生效之「加勒比海災難緊急因應組織協議」及「美洲國家間促進災難協助公約」,減少人員活動及救災之窒礙。
 
    海地下一步將需儘速進行復原與重建,對此,政府便能運用集集震災重建經驗,邀集國內專家與相關營建土木業者會商,並透過外交協商,協助海地政府規劃基礎設施及都市重建。此可藉助亞太經合會之實踐經驗,如APEC於二○○五年決議加強會員經濟體有關天然災難及緊急情況之因應與整備能力,並設立「APEC緊急整備任務小組」,且已由「中國」與「中華台北」在APEC架構下,共同主辦大規模災難災後重建研討會,我方可推廣參與APEC之努力成果,甚至結合相關國家共同協助海地重建,深化我國際能見度與貢獻度,同時向加勒比海區域邦交國展現我方協助災難治理之決心與付出。
 
    面對災難頻仍的時代,跨國救災應委由何機制或單位負責?跨國救災並非僅捐款、提供物資或搜救隊而已,對此,外交部應無災難治理專業或意願、災防署並無復原重建專業或涉外權責、非營利組織似分由各相關部會管理且缺乏協調統合,是以,政府或許可趁組織再造之際,確立跨國救災事務之負責機制或專責單位,尤其是如何重視非營利益組織之角色與功能。
 
【本文摘自2010.01.18聯合報 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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