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
 

Facebook Twitter Plurk
首頁>行政單位>109年1-12月份職業災害月報表<綜合報表>
109年1-12月份職業災害月報表<綜合報表>

校內資訊公告系統-109年1-12月份職業災害月報表<綜合報表>

109年1-12月份職業災害月報表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8條規定辦理。

二、摘錄內容簡述如下:

(一)本校109總計工作日數117877.00日,總經歷工時868438.00時。

(二)本年度9月份職業災害發生案數:1案 ,上下班車禍。

勞動部宣導:

(110.01.12)日新竹縣某公司升降機有異常情形,請維護廠商派員維護保養時,發生維修人員被夾致死職災案,鑑於本月5日彰化縣某食品廠亦發生類似職災,勞動部職安署鄒子廉署長今(13日)率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人員前往災害現場實施檢查,初步調查發現主要原因為維修人員維修時未依標準程序作業而肇災。鄒子廉署長表示,現場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予以停工處分,並將追究雇主責任,對相關行為人涉觸刑法過失致人於死部份,將一併移請司法機關偵辦。

職安署強調,升降機為建築物昇降設備,依建築法令規定,其維修保養應由專業廠商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施作,雇主不得自行指派未具資格人員從事相關作業;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時務必依照標準程序作業,在切換手動模式並確認危害無虞後,才能進行維修,以免發生危害。該署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針對升降機維修作業加強檢查及宣導,並規劃與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昇降設備專業廠商從業人員安全再教育,加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以積極防範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