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申請條件:
凡本校學生具下列優待減免身分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軍公教遺族
2.現役軍人子女
3.原住民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身心障礙學生
6.低收入戶學生
7.中低收入戶學生
8.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9.同一戶兩名(含)以上就讀本校(含已畢業於本校者)
10.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參加佛光會會員滿五年以上且未中斷者
11.策略聯盟學校教職員工
二、 申請方式:採線上系統申請,並請詳閱相關內容上網登錄列印後,資料確認無誤後簽名並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
送至雲起樓205室學務處生輔組(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辦理。
請同學由學務處/弱勢助學措施/學雜費減免/項下點選申請(http://fguapp03.fgu.edu.tw:8081/studexemp/)
三、 線上申請期限:
1.在學學生申請時間:111年6月13日至111年6月30日。
2.新生及轉學生申請時間:111年8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
3.敬請有申請資格同學於期限內辦理,逾期恕無法接受補辦。
四、 注意事項:
1.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三種類別減免同學,申請時需檢附111年度有效證明。
2.申請身心障礙類(本人、子女)其學雜費減免,其應計列人口之家庭年所得係以「110年度家庭所得總額」
(需未超過220萬元)為查核依據;
請自行至各地國稅局申請家庭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確認未超過220萬元再提出申請。
※國稅局所得清單資料請自行申請確認,無需繳交。
3.具學雜費減免資格同學,務必依申請時限辦妥學雜費減免後,再以減免後之繳費單繳費或申請就學貸款
(勿先行繳費)。
4.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如有復學或轉學等情形,不得重複申請。
5.學雜費減免均以法定修業年限為限(身障生除外)。
五、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措施,申辦學雜費優惠同學,建請主動配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健康,感謝配合。
六、 本案先依據教育部110學年度學雜費減免規定辦理,若教育部111學年度辦法有修訂,則依新規定辦理。
詳情請進請點入↓
https://staffair.fgu.edu.tw/student/News/%E5%85%AC%E5%91%8A%E8%BE%A6%E7%90%86-111%E5%AD%B8%E5%B9%B4%E5%BA%A6%E7%AC%AC1%E5%AD%B8%E6%9C%9F%E5%B0%B1%E5%AD%B8%E5%84%AA%E5%BE%85%E5%AD%B8%E9%9B%9C%E8%B2%BB%E6%B8%9B%E5%85%8D-45670476
若有任何問題都歡迎致電本校學務處生輔組03-9871000#11211 詢問